喜欢是个很个人的东西。 喜欢一个人的反应也可以因人而异,有的不知所措,有的心跳加速,有的如痴如醉,也有的不知所谓。
若问我如何去分辨自己喜欢上一个人的话 (我是说那种要把她当女友的喜欢),老实说我也有点模糊。从我出世到2012年1月30日的短暂理解,喜欢上一个人应该会有种自动自发地想要为她做一些东西的感觉。她不需开口,不需要求,但内心自然而然地会想为她做些什么,也不会觉得压力。简单的例子,有些人会为他的另一半做早餐,他们会觉得做早餐给另一半吃很幸福很快活。
如果喜欢上一个人,却什么也不想为他做,他开口要求时,还会觉得压力,那么这个喜欢应该很有限吧。
以上两个感觉我都有品尝过,一个是甜的,一个是苦涩的。
很多人常说,如果喜欢上一个人,面对他时会心跳加速,这个条件是必然的吗?
如果只有心跳加速和想为他做些什么的感觉的其中一样,那算是喜欢上了吗?还是两者兼施,哈哈,我又糊涂了。
「荒唐的母親。」(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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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越親近越無法溝通
女兒兩三個月大的時候,他說要開一家麵包店。我說,你也不懂得烘焙,寶寶還這麼小,我們連睡眠時間都不夠,為什麼要創業呢。他說,那也不能一直老是沒工作呀。
「那就去沖泡咖啡啊!」
「星巴克那種步伐太慢我會睡著。」
「那就去咖啡店啊!」
「哪裡會給我高薪。」
「你也不會烘麵包啊!」...
1 week ago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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