喜欢是个很个人的东西。 喜欢一个人的反应也可以因人而异,有的不知所措,有的心跳加速,有的如痴如醉,也有的不知所谓。
若问我如何去分辨自己喜欢上一个人的话 (我是说那种要把她当女友的喜欢),老实说我也有点模糊。从我出世到2012年1月30日的短暂理解,喜欢上一个人应该会有种自动自发地想要为她做一些东西的感觉。她不需开口,不需要求,但内心自然而然地会想为她做些什么,也不会觉得压力。简单的例子,有些人会为他的另一半做早餐,他们会觉得做早餐给另一半吃很幸福很快活。
如果喜欢上一个人,却什么也不想为他做,他开口要求时,还会觉得压力,那么这个喜欢应该很有限吧。
以上两个感觉我都有品尝过,一个是甜的,一个是苦涩的。
很多人常说,如果喜欢上一个人,面对他时会心跳加速,这个条件是必然的吗?
如果只有心跳加速和想为他做些什么的感觉的其中一样,那算是喜欢上了吗?还是两者兼施,哈哈,我又糊涂了。
我喜歡30歲,也會喜歡40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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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讀到一句問話,「十個月可以孕育一個新的生命,為什麼不能用十個月孕育一個新的自己?」。
三月二日,他搬走了。
三月到十二月,剛好是十個月。
明年我就40歲了,多美好的年紀呀。
我總是想在一些特別的時間點,希望自己可以從新開始,把自己做好。但是往往改變並不是一念間。原來我之前都想錯了,不應該告訴自己從什麼時...
2 weeks ago




